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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11-12-31 12:00 科技部 阅读量:

国科火字[201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做好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申报书(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的要求,做好企业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 
  一、我中心委托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请你们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353房,邮编100045。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你地区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3%,经初选排序后报送。 
  2.请地方科技部门将报送函、本地区申报企业推荐名单(附件2)及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一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集中报送; 
  3.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联系人: 
  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董浩010-68575704 
  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高金鹏010-68575704 
  软件技术支持:火炬中心技术信息处聂晓伟010-63923589 
  附件:1.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doc 
  2.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名单.doc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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