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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高新企业培育入库的标准

2019-04-25 10:32 高新企业培育项目 阅读量:

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还未正式认定为国高,但有些政策还是可以享受的。比如说研发资助。那么,2018年国家高新企业培育入库的标准的是什么呢?

  2018年深圳市国家高新企业培育入库的审批条件为: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未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二)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四)企业近两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六)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2018年广东省国家高新企业培育入库的审批条件为:

(一)企业(深圳除外)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非高企培育库入库培育企业;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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