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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公布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公告的通知

2019-03-21 12:31 天使投资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4-10-22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各有关进口企业:

  现将商务部2014年第69号《公布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公告转发给你们,北京市有进口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于2015年3月20日和2015年9月20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江
  联系电话:87211886、87211036

  附件下载:

    商务部公告2015年燃料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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