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企业邮箱 CRM系统
全国咨询热线:010-83010369
咨询热线:
智能推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科创板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pdf
上一篇:【第175号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篇:【第177号令】《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