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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pdf
附件2:立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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