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企业邮箱 CRM系统
全国咨询热线:010-83010369
咨询热线:
智能推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科创板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pdf
附件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立法说明.pdf
上一篇:【第188号令】《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第190号令】《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