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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补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2007-12-31 12:00 科技部 阅读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了做好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经研究,需要对已申请企业有关科技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情况做进一步的了解。请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通知已申请企业按照附件要求补报有关材料,并由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于7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补充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与研发费用支出测评说明,由企业填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见表1)和200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结构明细表(见表2),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研发项目和费用归集申报材料出具审计意见。 
  二、请各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上述两个表格的电子版(表1Word文档,表2Excel文档)后,打包(.rar格式)发送到:yand@ctp.gov.cn,文件名注明省市及各个企业名称,“申报”或“2004年复审”、“2005年复审”字样。如“××省××××公司2005年复审补充材料”。本通知和有关说明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orch.gov.cn 
  联系人:阎冬郭建平 
  联系电话:010-63923564,010-63923514 
 
  

火炬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与研发费用支出测评说明.doc 
附件二:表一下载.doc 
附件三:表二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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