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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发挥公共财政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带动高技术产业高速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