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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和引导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能力,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2017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方向
支持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为企业提供分析检测认证、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服务,根据服务效果,对成绩突出、作用显著、影响力大的开放实验室,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对象
第1批至第10批共223家挂牌开放实验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三)项目周期
申报的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需发生在申报书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需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关村管委会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一)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机构需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纸质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盖公章,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三份。
3.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按照“机构申报、资格审查、量化评价、专家复核、审定方案、对外公示”,开展相关工作。其中,“量化评价”是指组织专业机构根据开放实验室提交的申报材料量化评审指标,制定客观、科学的定量评估标准,对运行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突出且综合服务成效显著的开放实验室,按照工作绩效进行量化打分和排序分档,最终支持金额根据量化评分结果确定。
四、集中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一)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3日(工作日9:00-17:00)
受理机构: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纸质版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gckfsys@163.com。
(二)联系人
刘靓 010-88828811 18810694330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名单
3.2017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储备项目申报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