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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知识产权资本化,这一种新的收入分配构想,并不违背市场经济收益分配的基本规律,有利于企业知识资本与财务资本的有效结合,企业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运作效率的提高,更有利于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原则。 (一)“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与知识产权资本化。由于知识资本的特殊性,即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主要来源,在价值创造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知识资本所有者出让的是其使用权,通过劳动,他们不仅应能得到相当于劳动力价值,即工资部分,还应凭借其知识产权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因此,知识产权资本化成为合理分配剩余收益的必要前提,也能够促进按要素分配方式更好的实现。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与知识产权资本化。其一,“效率优先”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为主要目的。而知识产权资本化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生产要素—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其二,知识产权资本化并不排除“兼顾公平”原则。由于个人天赋以及个人工作能力的差别,以劳动贡献的大小,创造价值的多少来分配个人收入是公平的体现,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体现。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即价值的创造者—知识资本所有者,对企业价值的贡献是最大的,特别是知识型企业中,知识资本所有者未能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才是最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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