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10-83010369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在早期项目发掘和创业企业孵化中的优势,发现和培育一批高成长的初创企业,促进天使投资活动在中关村示范区的蓬勃发展,推动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41号,见附件1),开展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合作伙伴资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属于专业投资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或受托管理的天使投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良好的风险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
(三)管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2年以上天使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四)具备良好的服务所投资企业的专业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请认真填写“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合作投资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机构需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及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包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三份。
四、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机构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申请表报送到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中关村管委会将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专家推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四)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公布合作机构名单。
五、联系方式
王东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82483091;传真:8248309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北2街10号泰鹏大厦9层
创业服务处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41号)
2.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合作投资机构申请表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