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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科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北京行动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5年8月、2016年2月和4月国家先后发布《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行动方案》,强调各地方要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职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创新的重大意义,系统总结我国科技工作成功实践,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2016年9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北京市科技创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项任务。郭金龙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建立市场主导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切实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委牵头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建立任务分工和信息沟通机制,负责研究提出文件框架结构、重点任务等事项。二是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建议。向市相关部门定向征集本市落实国家《行动方案》的政策需求和建议。三是深入开展研究。邀请国家《行动方案》的起草组专家进行讲解,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行动方案》的关键和重点。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创新主体尤其是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的需求和建议。对国家《行动方案》涉及的26项重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对照落实,在《北京行动方案》中予以明确、落细落小。四是借助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平台,组织专家系统梳理本市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探索和实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纳入《北京行动方案》。
二、体例结构和主要内容
《北京行动方案》共分为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按照多主体参与、全要素设计、全链条部署的思路,继续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提出了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机制创新和协同推进的四个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发展目标。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从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等角度提出定性目标,成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示范区和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定量化指标则主要从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建成一批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催生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品牌,以及各类孵化机构在孵企业数量、技术交易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等方面进行定量化设计。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从汇集发布科技成果信息、释放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激发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动力、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建设科技成果中间性试验与产业化载体、强化央地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快速发展、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等10个方面提出了36项重点任务。任务按照成果信息发布,到释放创新主体活力、搭建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平台、优化人才队伍、完善资金支持等创新链条进行设计,体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规律。
这些重点任务既突出衔接、深化和落实国家相关任务部署,特别是细化和丰富了国家《行动方案》中较为原则性的条款,确保国家《行动方案》落细落实;又突出特色,固化了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应当予以长期坚持的制度和措施吸纳进来,增强本市行动方案的操作性。同时将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提出责任部门和进度安排,成为本市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具体施工方案。
第五部分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4项保障措施。